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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墻外保溫材料遭遇標準尷尬
點擊次數:2391 更新時間:2014-11-04

近期北京某樓盤部分業(yè)主因外墻保溫防火材料未達到*部*65號文相關規(guī)定而拒絕收房。事實上,全國各地還有不少已完成或將要完成結構施工即將進入外墻外保溫施工階段的住宅樓正為尋找合規(guī)防火材料而苦惱。

事件

外墻外保溫材料未到*

北京某樓盤業(yè)主拒絕收房

“按照*部*的規(guī)定,今年3月14日以后,所有住宅工程的外墻外保溫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性能達到*的材料,我們這個開發(fā)商并沒有執(zhí)行這一規(guī)定。很多業(yè)主拒絕收房,要求賠償。”昨天,某樓盤業(yè)主小楊告訴本報記者。

“外墻外保溫材料聽名字就很專業(yè),如果不是前幾天有業(yè)主用鑰匙戳破墻體,發(fā)現里面是白色顆粒狀的保溫材料,這個問題也許不會有人注意。”部分業(yè)主確認“白色顆粒狀保溫材料”為“模塑聚苯乙烯發(fā)泡板”,雖然和購房合同中明確的外墻外保溫材料一致,但并不符合今年3月14日*部*下發(fā)的有關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新標準。“我們有業(yè)主看到小區(qū)有些樓甚至在七八月還在進行外墻外保溫施工,理應采用新標準。”

*部*在3月14日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jiān)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需采用燃燒性能為*的材料。該文件還特別強調,“對已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溫材料”。

調查

市場上難尋合適材料

施工工藝標準欠缺

調查的結果令人意外。對該樓盤沒有使用*外墻外保溫材料的事實,開發(fā)商相關負責人予以承認,但強調沒有執(zhí)行的原因是“市場上找不到適合的*防火材料,且即便是找到了,因為目前相關部門沒有出臺這類材料施工工藝和驗收標準,也不敢用。”專家的說法更讓人意外,住宅外墻外保溫*材料的新規(guī)定未被執(zhí)行的現象不僅發(fā)生在這個樓盤,北京乃至全國各地,只要是2009年、2010年這兩年內開工的住宅工程均會出現類似問題。

對浙江杭州、嘉興、寧波、安徽黃山市、合肥市、黑龍江哈爾濱、漠河等地有關65號文執(zhí)行問題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在建工程尤其是2009年、2010年開工在今年3月后陸續(xù)竣工的住宅工程幾乎都出現外保溫材料不符合65號文新規(guī)定的問題。打開百度等搜索,輸入“外墻外保溫材料”關鍵詞,便會出現很多尋求65號文如何執(zhí)行的問題。

在65號文件之前2009年9月25日,*和*部曾出臺了46號文件《關于印發(fā)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該文件的第二條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且不應低于B2級。”而目前市場上*外墻外保溫材料多適用幕墻結構的外墻施工,不適合普通的住宅外墻,因此,幾乎在46號文出臺后,全國各地普通住宅多采用B2級外墻外保溫防火材料,而該樓盤zui后按合同約定采用的模塑聚苯乙烯發(fā)泡板就屬于這類材料。

觀點

合格保溫材料“稀缺”普遍存在

市場上真的沒有適合普通住宅外墻使用的*外墻外保溫材料?

“目前市場上*外墻外保溫材料多為巖棉類材料,適合幕墻結構的公共建筑外墻外保溫施工,因為石材或鋁板幕墻都是通過龍骨與墻體連接,巖棉類的*外墻外保溫材料填充到墻體和石材或鋁板之間有空間。但普通住宅外墻一般不會打龍骨,涂料或者外墻磚會直接貼在抹了砂漿的外墻保溫材料上,這就要求保溫材料要有一定的硬度,巖棉狀肯定不行,像模塑聚苯乙烯發(fā)泡板等那樣的就行。“因此,自3月15日65號文頒布并實施以來,王慶生不斷接到“求救”,很多北京、天津等地住宅工程負責人打詢問他“找不到*材料,也無相關施工標準”怎么辦。

目前國內已經有集團開始投資適合住宅使用的*外墻外保溫防火材料,但綜合成本從原來每平方米100元左右上升到每平方米300元左右,且*外墻外保溫防火材料原料多屬無機礦物類,生產過程高能耗高污染,并不符合我國產業(yè)結構調整的需要。

“外墻外保溫材料不是只要求達到‘防火’這一個目標,還要節(jié)能”。外墻外保溫防火材料的防火,并不是要求做到材料本身“不可燃”,而應該是要材料能夠“阻燃”,即萬一起火,能給現場人員逃生、給施救者提供一定的時間即可。此外,任何新的外墻保溫材料的試驗和使用,都需要總體權衡保溫、消防安全、防水透性、使用耐久、節(jié)能降耗、綜合成本等因素,目前,65號文中的有關民用住房*防火材料的使用規(guī)定,雖然初衷是為了加強民用住宅防火能力,但因材料本身在我國尚屬試驗階段,還未被廣泛使用,也缺乏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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