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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2016年獲證后監(jiān)督補充要求的通知
點擊次數(shù):1757 更新時間:2015-12-21

鑒于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的高認證風險,在2016年的獲證后監(jiān)督中,除產品認證實施規(guī)則/細則、認證依據(jù)標準的要求外,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簡稱CQC)補充通知如下認證要求:

一、對于同時有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建筑用普通夾層玻璃有效證書的企業(yè),應選擇對工藝復雜的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實施確認檢驗;

二、對于有多個中間層厚度的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有效證書的企業(yè),應選擇對zui難滿足標準要求的中間層厚度zui薄的建筑用鋼化夾層玻璃實施確認檢驗;

三、對于具備按標準要求自行實施耐熱性確認檢驗的,相關試驗設備、操作、記錄等應按GB15763.3的要求執(zhí)行。企業(yè)應妥善保存確認檢驗后的樣品以備檢查,保存的期限至少為24個月。

四、對于確認檢驗不符合標準、實施細則要求的,特別是頻次不滿足實施細則要求的,CQC將視嚴重程度給予工廠檢查不通過的結論,或抽取認證產品按實施細則附件3的要求,送國家認監(jiān)委的安全玻璃實驗室實施獲證后監(jiān)督抽樣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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