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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點擊次數(shù):1276 更新時間:2014-11-18

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章 總  則  
  *條 為了加強對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城市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既有建筑幕墻,是指各類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墻。  
  第三條 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實行業(yè)主負責制。  
  第四條 *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的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實行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保修和維護責任  
  第五條 施工單位在建筑幕墻工程竣工時,應向建設單位提供《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并載明該工程的設計依據(jù)、主要性能參數(shù)、合理使用年限及今后使用、維護、檢修要求,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建筑幕墻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應包含設計依據(jù)文件、計算書、設計變更、工程材料質(zhì)保書、檢驗報告、隱蔽工程記錄、竣工圖、質(zhì)量驗收記錄和《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等。  
  建設單位不是該建筑物產(chǎn)權人的,還應向業(yè)主提供包括《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在內(nèi)的完整技術資料。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nèi),向當?shù)爻墙n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檔案。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對建筑幕墻實施保修。  
  第八條 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責任人的確定:  
  (一)建筑物為單一業(yè)主所有的,該業(yè)主為其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責任人;  
 ?。ǘ┙ㄖ餅槎鄠€業(yè)主共同所有的,各業(yè)主應共同協(xié)商確定一個安全維護責任人,牽頭負責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  
  第九條 建筑幕墻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其安全維護責任人應及時制定日常使用、維護和檢修的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 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責任主要包括:  
 ?。ㄒ唬┌磭矣嘘P標準和《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進行日常使用及常規(guī)維護、檢修;  
 ?。ǘ┌匆?guī)定進行安全性鑒定與大修;  
 ?。ㄈ┲贫ㄍ话l(fā)事件處置預案,并對因既有建筑幕墻事故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依法進行賠償;  
  (四)保證用于日常維護、檢修、安全性鑒定與大修的費用;  
 ?。ㄎ澹┙⑾嚓P維護、檢修及安全性鑒定檔案。  
  第三章 維護與檢修  
  第十一條 既有建筑幕墻的日常維護、檢修可委托物業(yè)管理單位或其他專門從事建筑幕墻維護的單位進行。安全維護合同應明確約定具體的維護和檢修內(nèi)容、方式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從事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的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 既有建筑幕墻大修的時間和內(nèi)容依據(jù)安全性鑒定結果確定,由具有相應建筑幕墻專業(yè)資質(zhì)的施工企業(yè)進行。  
  第十三條 既有建筑幕墻的維護與檢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維護人員的作業(yè)安全。

第四章 安全性鑒定  
  第十四條 國家相關建筑幕墻設計、制作、安裝和驗收等技術標準規(guī)范實施之前完成建設的建筑幕墻,以及未經(jīng)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筑幕墻,其安全維護責任人應履行安全維護責任,確保其使用安全。  
  第十五條 既有建筑幕墻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時,其安全維護責任人應主動委托進行安全性鑒定。  
 ?。ㄒ唬┟姘濉⑦B接構件或局部墻面等出現(xiàn)異常變形、脫落、爆裂現(xiàn)象;  
 ?。ǘ┰馐芘_風、地震、雷擊、火災、爆炸等自然災害或突發(fā)事故而造成損壞;  
 ?。ㄈ┫嚓P建筑主體結構經(jīng)檢測、鑒定存在安全隱患。  
  建筑幕墻工程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原則上每十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鑒定。  
  第十六條 委托進行既有建筑幕墻安全性鑒定的,應委托具有建筑幕墻檢測與設計能力的單位承擔。  
  第十七條 既有建筑幕墻安全性鑒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芾砦校M行初始調(diào)查;  
  (二)確定內(nèi)容和范圍,制訂鑒定方案;  
 ?。ㄈ┈F(xiàn)場勘查,檢測、驗算;  
 ?。ㄋ模┓治稣撟C,安全性評定;  
  (五)提出處理意見,出具鑒定報告。  
  第十八條 鑒定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性鑒定,提供真實、準確的鑒定結果,并依法對鑒定結果負責。  
  第十九條 安全維護責任人對經(jīng)鑒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既有建筑幕墻,應當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按照鑒定處理意見立即采取安全處理措施,確保其使用安全,并及時將鑒定結果和安全處置情況向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或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報告。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條 國家對既有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實行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行監(jiān)督管理,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z查本地區(qū)既有建筑幕墻的設計、施工、質(zhì)量監(jiān)督、竣工驗收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定程序,竣工驗收、備案技術資料是否完整,工程檔案是否已向城建檔案館移交;  
 ?。ǘ┍O(jiān)督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責任人是否履行安全維護責任;  
 ?。ㄈσ蚣扔薪ㄖ粔Πl(fā)生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既有建筑幕墻的質(zhì)量安全問題都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檢舉、投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jù)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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